服务承诺、保修期承诺、安装承诺
服务承诺
1、坚决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《部分商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(即新“三包”规定),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速度服务。
2、消费者购买的灶具、烟机等产品,由各级服务网点提供一次免费上门安装服务(产品因安装环境导致需增加附件的,由服务网点提供安装材料,服务网点必须保证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其费用由消费者承担)
3、维修
(1)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:
A.因消费者使用、维护、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。
B.非服务网点安装、拆卸、维修而造成损坏的。
C。不能提供保修卡或有效购机凭证的,或保修卡和有效凭证经涂改过的。
D。保修卡或有效购机凭证上的产品型号、产品出厂编号与所维修的产品型号、出厂编号不符的。
E。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F.超出国家相关规定和电器规定的保修期的产品。
(2)保修期内产品质量原因实行免费维修,不收取任何费用;非质量问题维修,仅收取配件费。
A。整机保修期外,但关键配件在保修期内的,应免费更换并回收旧件,不收取上门服务费。
B。整机、配件均在保修期外,收取上门服务费和配件费。
C。产品30天内同一故障多次维修的,或消费者同一时间同一地址报修多台产品,只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。
D.维修更换配件后,需向消费者明示更换新件位置,并将旧件交还消费者。
F.收取费用后,须在《产品维修信息单》清晰注明收费总金额,消费者签字确认支付金额。